《美国法典》第11编(联邦破产法)中,有四章涉及破产:
资料来源:Merriam-Webster's Dictionary of Law, NOLO Everybody's Legal Dictionary |
申请破产通常取决于个人财务状况。一般最常见的是申请第7章。公司、已婚夫妇和个人均可申请第7章。
申请第7章的债务人肯定会凑集所有家当,并希望自己没有不良财务记录。一旦申请受理,管理人或者受托人便会受命处理债务人的资产拍卖。但这并不意味着卖掉债务人的所有财产。联邦和州级法律都会考虑一定的豁免,也就是债务人可以保留一定的财产,如基本的住所和衣物等。债务人资产清算完毕后,受托人付给某些债权人一部分筹集资金。很明显,不是所有债权人都能从变卖债务人财产收回债务,许多债务都“宽免”或者免除了。某人一旦申请第7章破产,七年内不可再次申请,且前一次申请中没有宽免的债务在下一次申请中也不会宽免。
必须要注意的是有些债务是不可以宽免的。赡养费、儿童抚养费和税款在任何破产申请中都不可以宽免;学生贷款也很少宽免(详情请查阅本页)。所以如果您有许多此类债务,最好申请第13章。
第12章和第13章基本上是相同的文件,只不过第12章是关于家庭农场主的,而第13章是关于其他个人的。只要有稳定可靠的收入、无担保债务少于269250美元、担保债务少于807750美元,便可申请第13章。一旦申请成功,政府就会指派给债务人一名受托人。债务人和受托人提出偿还计划提案。法院来决定是接受还是修改该计划,或者强制实行另一偿还计划。计划一旦决定,大概可以持续三到五年。
您也许在想为什么有些人申请第12、13章而不申请第7章呢?这里有两个原因:
第11章与第13章类似,区别在于第11章没有限制债务人的欠款数额。第11章起初只打算供大型企业使用,现在个人也可以申请。
申请破产不可小觑。它会对您的信用等级造成长期影响。最好是在咨询了理财规划师或法定代表人之后,再决定是否申请破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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